一、一般规定:
1、试验介质应符合MT76—2002《液压支架配件用乳化油》的规定,乳化液是用乳化油与中性水按5:95重量比配制而成。
2、工作液温度应为10—55℃,工作液应用120目/寸或相当于0.125mm过滤器进行过滤,并有过滤装置。
3、支架解体前必须进行冲洗干净,解体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。解体后的液压元件,如阀、活塞杆、缸等存放在木质或专用衬垫子上。
4、阀的检修工作应在清洁的专用工作室内或专用工作台上进行,拆检后的零件应加遮盖。
5、立柱、千斤顶,阀类等转运时,不准碰伤、撞断油咀,不得损坏镀层面,以及造成缸体等结构件变形,油嘴应封堵。 二、结构件规定: 1、平面结构件:
(1)、顶梁、掩护梁、前梁、伸缩梁、底座等具有较大平面的结构件,在任一尺寸的最大变形不得超过10%。
(2)、结构件平面上出现的凹坑面积不得超过100cm2,深度不得超过20mm;
(3)、结构件平面上出现的凸起面积不得超过100cm2,高度不得超过10mm;
(4)、结构件平面上的凸凹点,每平方米面积内不得超过两处,整个平面上不得超过6处。
(5)、结构件的焊缝不得有任何脱焊、开裂现象。如采用补焊法修复脱焊、开裂的焊缝,补焊焊缝的结构形式和焊接强度不得低于原设计。
(6)、重新焊接的结构件,焊缝的高度要保证焊缝承力断面不小于焊接母材的最小承力,断面焊缝高度不小于钢板厚度的1/2。
2、侧护板:
(1)、侧护板侧面与上平面的垂直度不得超过3%。
(2)、复位弹簧塑性变形不得大于5%。
3、推移框架件(或推拉架):
(1)、推移框架杆(或推拉架)的直线度不能超过5‰。
(2)、推拉框架与十字连接头部位的结构,尽可能采用上、下加强板弯曲侧包的结构,各支架基本结构见标准后的附图(原未采用钢板结构的,附改造后的方案图)。
(3)、推拉框架上立销的锁紧机构,必须采用方销座结构,不得采用开口销固定的结构
4、耳座:
平衡千斤顶、伸缩千斤顶、护帮千斤顶、推移千斤顶的耳座应牢固可靠,允许有少量变形,但变形后耳座间距变化不得超过原设计的5%。
5、各销轴孔:
各部位的销轴孔的变形不能大于毫米公称尺寸的5%,且最大不得超过3mm。
三、立柱、千斤顶:
1、千斤顶和立柱(不包括双伸缩立柱中缸距缸口100mm以内的、活柱200mm以内,单伸缩立柱活柱100mm以内)与密封件相配合的表面有下列缺陷时允许用油石修整。
(1)、轴向划痕深度小于0.2mm,长度小于100mm。